近年来,就业歧视问题日益突出,给毕业生求职带来了重重阻碍。近日,重庆轨道集团就业歧视案宣判,法院判决轨道集团赔偿原告刘某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公开道歉,为毕业生维权打响了胜仗,也为打击就业歧视树立了标杆。
案件回顾
2021年7月,刘某某从某知名高校毕业,投递了重庆轨道集团的运营管理岗简历。经过层层选拔,刘某某顺利进入面试环节。但在面试中,刘某某被告知自己不符合要求,原因是其为某残疾人组织的志愿者经历。
刘某某认为,轨道集团以其志愿者经历为由拒绝录用,涉嫌就业歧视。在与轨道集团交涉无果后,刘某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判决
2023年2月15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某某起诉重庆轨道集团就业歧视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轨道集团以刘某某的志愿者经历为由拒绝录用,是一种非法歧视行为,侵犯了刘某某的公平就业权。
法院判决轨道集团向刘某某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并在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开道歉。
意义深远
重庆轨道集团就业歧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