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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市场体系改革
《指导意见》要求深化市场体系改革,重点包括:
- 推进电网投资体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和运营,增强电网灵活性,保障新能源消纳。
- 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反映电力系统真实成本的定价体系。
- 探索建立容量电价机制,鼓励发电企业建设调峰调频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
-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新能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快推进新能源市场化发展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快推进新能源市场化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 有序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规模,增加新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比例,逐步形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源结构。
- 鼓励新能源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新能源资源,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 完善新能源支持政策,合理设定新能源价格补贴,逐步提高新能源市场化水平。
- 加强新能源示范,探索新的新能源市场化发展模式,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经验支撑。
四、结论
《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新能源市场化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市场体系改革、加快推进新能源市场化发展,是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相信随着《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新能源产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我国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